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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厂区'七个不准'
在化工企业生产厂区内,为完成产品从原料到产品的生产全过程。随时处理着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如管理不善或突然故障都可能发生物料外逸或聚积,而导致灾害发生。再加上塔、台、设备与管线工艺装置连通,压力容器、电气装置、运输设备、检修作业、排放管沟等等不利因素,均对人构成潜在的危险。因此在生产厂区的职工,必须自觉地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明火是一种引起燃烧、爆炸的常见激发因素。按化工企业防火防爆的特点,对使用明火要严加控制和管理,对必须在生产厂区动火的动火作业,首先要办动火手续,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另外,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化工生产区域内是有毒有害物质密集的地方,进入必须熟悉有关安全制度及生产操作、设备及环境。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生产企业。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职工在公司上班时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指标,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只在上班集中精力,才能掌握本职岗位责任目标,随时注意设备运转、上下工序之间工艺物料平衡和不同的状况,调整处理异常情况,保障安全生产。诸如上班时间看杂志、串岗闲谈等干与生产无关的事,会造成事故发生。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酒能刺激、麻醉人的神经,这是人所共知的。喝酒能使神志不清,丧失正确处理指令的能力而导致事故发生。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由于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性液体的去污能力强,长期以来被用作清洗剂,但往往因使用不当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用汽油擦洗设备、衣物和用具是很危险的,禁止使用。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是对安全生产、保障人身安全,防止伤害筑起的第二防线。日本人把穿戴好防护用品,称为“人的安全化”。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生产中常用的安全装置主要有:防护安全装置、信号安全装置、保险安全装置、联锁安全装置等是为了保证正常生产,预防人身、操作和设备事故必不可少的器件。它不仅要齐全有效而保证灵敏可靠,而且必须按制度规定进行检查、核对,调试检验。
8、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由于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性液体的去污能力强,长期以来被用作清洗剂,但往往因使用不当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用汽油擦洗设备、衣物和用具是很危险的,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