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欢迎您访问潮州市应急管理协会!
网站首页 协会介绍 通知公告 协会动态 政策法规 安全资讯 下载专区 会员简介
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星期日

您当前的位置:政策法规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作者:   来源:中国潮州政府网站   日期:2015-04-09   浏览:3288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安全条件审查 证件有效期:无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
4.设定依据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16条、19条,06年1月21日实施)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2条、第4条,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号,06年10月1日实施)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 ]52号)
4、《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第6条、第7条
5.审批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储存方式、设施;
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它条件。
6.申请资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7.前置审批 是否须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部门
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潮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新洋路民主大厦四楼
9.审批决定机关 潮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监管二科
10.审批程序 1、市安监局接受企业的申请,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意见,书面告知申请人。
2、市安监局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对已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企业发出不予发证的书面通知。
3、组织专家组对企业的经营现场进行核查,经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合格的,由市安监局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11.审批流程 审批环节  
特殊环节  
12.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13.行政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14.审批表格
15.年审或年检
16.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 2120332投诉电话:2120088
17.备注  

申请表格下载:http://www.chaozhou.gov.cn/bszn/o_view.jspx?contentId=82275 



上一篇: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