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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作者:
来源:中国潮州政府网站
日期:2015-04-09
浏览:3288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事项名称 |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 安全条件审查 证件有效期:无 | |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行政许可 | |
4.设定依据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16条、19条,06年1月21日实施)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2条、第4条,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号,06年10月1日实施)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 ]52号) 4、《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第6条、第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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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批条件 |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储存方式、设施; 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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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资料 |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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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前置审批 | 是否须前置审批 | 否 |
前置审批部门 | 无 | |
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 潮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新洋路民主大厦四楼 | |
9.审批决定机关 | 潮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监管二科 | |
10.审批程序 |
1、市安监局接受企业的申请,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意见,书面告知申请人。 2、市安监局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对已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企业发出不予发证的书面通知。 3、组织专家组对企业的经营现场进行核查,经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合格的,由市安监局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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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批流程 | 审批环节 | |
特殊环节 | ||
12.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13.行政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
14.审批表格 | 有 | |
15.年审或年检 | 否 | |
16.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 2120332投诉电话:2120088 | |
17.备注 |
申请表格下载:http://www.chaozhou.gov.cn/bszn/o_view.jspx?contentId=8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