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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你关心的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被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背景: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于2015年5月14日印发《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决定》公布的《国务院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中包含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事项。这意味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这一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被取消。
要求:
《决定》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解答: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中的“资格认定”,指的是在注册安全师考试施行之前,对于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评估或安全咨询专业工作的人,不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师,而是通过申报材料,审批同意后直接“认定”其具有注册安全师资格。这是一种临时性的过渡措施,也是考虑以往大量从业人员年龄大、学历低但实际经验丰富,一旦进行考试才能取得执业资格,必然造成大量实际从业人员无法从业的一种折中措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已经明确提到“国家对认定人员数额实行总量控制,实施考试后不再进行认定工作。”
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并申请执业的,执业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事项(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办理指南》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6404/2007/0629/1740/content_1740.htm)。执业证应属于执业准入证书,不属于水平评价证书。所以请大家放心,安全师只会越来越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