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欢迎您访问潮州市应急管理协会!
网站首页 协会介绍 通知公告 协会动态 政策法规 安全资讯 下载专区 会员简介
今天是: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您当前的位置:安全资讯

触电身亡事件高发!“十大不准必须做到”
作者:协会秘书处   来源:电力安全生产   日期:2018-08-01   浏览:1470

1799年意大利物理学家伏特发明了电

带给了我们很多的便利

但随之也带来了很多危险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

2016年我国每年死亡人口约为890万人

其中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320万人

在这320万非正常死亡人数中

因触电死亡的人数高达8000

所以用电安全意识必不可少!

以下十大“不准”必须做到!

安全用电“十不准”

1. 非持证电工不准装接电器设备。

2. 任何人不准玩弄电器设备和开关。

3. 破损的电器设备应及时调换,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器设备。

4. 不准利用电热和灯泡取暖。

5. 设备检修切断电源时,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器设备,或合上拔去的熔断器。

6. 不准用水冲洗揩擦电器设备。

7. 熔断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 不办任何手续,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进行打桩和动土。

9.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按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

10. 雷雨天气,不准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上一篇:惊险!扶梯瞬间变成“绞肉机”!如何安全乘坐自动扶梯?
下一篇:被迫吸入“二手烟”?小心得了脑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