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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市安委办制订了《潮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有关工作落地见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任务目标
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任务目标,统一思想、深刻领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担当尽责,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安全措施落实,全力推进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
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建立安全生产协作组织,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员队伍建设,加大随机执法检查和对违法经营、违章作业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加大路上、水上交通和建筑安全管理力度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分工负责的工作要细化目标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把久久为功和雷厉风行结合起来, 持续用力,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 确保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自上而下抓推动、抓进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立即专题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措施要求,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市安委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着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贯彻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要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 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照单追责、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确保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已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事项,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于 8 月 10 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落实工作方案、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工作联络人报送市安委办;每月 12、26 日前将本期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安委办汇总后呈报市委、市政府。
(联系电话:2120158,传真:2120166,电子邮件:czsawb2013@126.com)。
附件:1.潮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2.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进度情况表
附件1:
潮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现提出如下要点分工方案。
一、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按照《中共潮州市委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强化企业预防措施,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全面推动辖区内、行业监管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行业领域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经信、科技等部门要督促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府各种补助企业带头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负责单位:各县区、市安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根据《潮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潮府函[2017]521号)和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加大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查处工作力度的通知》(潮安办[2018]55号)精神,一是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或暗查暗访,严格执法从重处罚,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失信企业。二是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设立风险点危险源公告牌、作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公示企业主体责任明细清单。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县区、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举办企业实际法人、经营者培训班,并针对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坚决严厉处罚和曝光发生恶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迅速组织镇街召开同类或同片区企业到事故现场召开现场警示会,进一步加强事故警示教育。【负责单位:各县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
三、建立安全生产协作组
在已成立的行业协会安全生产协作小组和已组建的微信群基础上进行充实,完善自我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交流以及相互之间检查机制,每年举行1至2场安全生产培训交流和相互检查活动,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督促各行业协会负责组织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安监局;配合部门: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
四、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员队伍建设
调研基层安全员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和充实基层安全员队伍建设具体工作意见,形成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员队伍建设调研报告,报市委市政府。[负责部门:市安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做好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分析
核对2018年以来事故情况,对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分析。[负责单位:市安委办、各县区安委办]
六、完善党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
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潮州实际,制定《潮州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党政安全生产责体制和一票否决制度。[牵头单位:市安委办,配合单位: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
七、加大随机执法检查力度
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随机执法检查力度、覆盖面和频率,对存在举报投诉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应适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通过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报刊、广播电视及数字化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向社会曝光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达到检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通过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有色冶金、防雷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学校、商场、旅游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是发生恶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坚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严厉处罚和曝光。[负责单位:各县区、市安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
八、加大路上、水上交通和建筑安全管理力度
加大路上、水上交通和建筑安全管理力度。对屡次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和节点,要切实采取具体措施,下力气、盯住不放地进行整改。[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潮州海事局]。
附件2: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进度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