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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房东要注意啦
短短一个月内
竟有3位房东
因为消防安全问题,受到处罚
到底“犯了啥事”,赶紧来看!
房东“A”:拒不整改消防隐患被拘
浙江萧山“房东”汪某,将自家房屋分隔出19间房出租,目前租出14间房。4月8日,在对汪某某租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租房存在缺消防四件套、部分电线私拉乱接未穿管、明火未集中使用等多个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于是向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7日内整改完毕。
然而4月21日,当检查人员再次上门检查时却发现汪某某依旧我行我素,对相关问题消极对待拒不整改,漠视租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致使该租房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
最终,萧山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房东“B”:拒不整改消防隐患被拘
4月17日,浙江萧山又一“房东”沈某在公安机关明确告知要求其对11间租房存在的安全隐患限期进行整改后,拒不整改任何安全隐患,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沈某某的租房存在多处安全隐患
房东“C”:拒不整改消防隐患被拘
4月21日,也在萧山又又又一“房东”缪某,检查人员对其租房进行消防复查,发现在之前的检查中要求其限期整改的裸露电线未穿管等问题依旧未整改,萧山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不送拘留所执行)。
缪某某租房内裸露的电线
消防蜀黍不禁想问
房东A、B、C
这人命攸关的问题
怎么就能轻视,不去处理呢?
因消防安全隐患导致严重后果
这样的教训我们经历的还少吗?
3月14日,广东东莞一出租屋发生火灾,东莞消防接警后立即赶赴处置,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勘查认定,火灾原因系停放在楼梯间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短路产生的火花引燃周边可燃物致灾。
在后续调查中发现,该起火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就是该出租屋的二手房东。二手房东对自己隐瞒事实,违规在出租屋室内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对违法人员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1月6日,上海浦东新区一出租屋内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调查中发现,事发时一房间内电动车电瓶正在充电,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出租房内有多个正在充电的电动车电瓶被烧毁。
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浦东警方对周某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
2019年10月7日晚上19时40分左右,广东中山小榄镇一出租屋停放在负一层停车室的电动车突然起火,产生大量浓烟,导致楼上15名住户被困。
消防员到场后,迅速将明火扑灭,并在房间和楼顶搜救出15名被困住户,无人伤亡。现场烧毁了4辆电动车。
房东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应为租房者提供基本的安全条件
租房者平时要注意防火安全
不乱拉乱扯电线、不卧床吸烟等
大家共同努力,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