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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分析:2008至2017年,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起数占建筑业重特大事故总数的77.5%,死亡人数占总数的78%,堪称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第一杀手”。
今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领域接连发生三起较大事故,均是建筑施工中高层浇筑混泥土时模板支撑出现问题而导致坍塌或致高处坠落。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筑牢安全堤坝,小编现整理有关防范坍塌事故要点如下,供建筑施工相关企业人员参考。
事故的主要特点
1、突发性强。此类事故都是在瞬间造成的,留给人员逃生的时间极短,前兆很不明显,待人们察觉时,倒塌事故往往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
2、易造成群死群伤。正在高空作业的工人未按操作规程,无安全带保护时极易被坍塌的混凝土和脚手架掩埋或从高处直接坠落从而导致群死群伤。
3、救援难度大。建筑物坍塌,往往导致小区域内堆积大量的建筑材料,受场地、装备限制,救援行动难以有效展开,容易错过最佳救援时间。
事故发生的常见原因
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部分施工人员文化水平不高,有的未经岗前培训,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知识欠缺,自我保护能力弱,对工地各类危险缺乏辨识能力,对脚手架、模板的最大支撑力没有红线意识,作业时多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安全帽。
2、违法违规作业。从以往发生的事故来看,涉事企业多存在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如涉事建筑未取得用地、规划、报建、施工等合法手续,建设方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技术交底等。
3、施工所需支撑不牢靠。施工中存在脚手架、升降机、模板支撑使用材料强度不够、安装不良、自然老化,搭建时对实际需要支撑的荷载没有计算,对偏心情况未采取合理有效解决办法,致使模板支撑稳定性差、从而造成事故。
4、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单位管理混乱,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和管理能力,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培训,未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带保护及监督,未对特殊危险作业现浇混凝土屋面板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等。监理单位形同虚设,不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工序,没有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没有认真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完备,未发挥现场监督的作用,未强制要求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业主单位不闻不问,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松散、协调不力,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置若罔闻,对监理单位监理工作流于形式缺乏监督管理,对施工工程不了解、不监督、不检查,未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隐患。
管理培训双管齐下 全力防范化解风险
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高空作业“五个必须”,精准防控风险。
2、加强现场作业技术管理,建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台账,做好技术交底,强化施工过程监管,认真落实监理旁站、验收等制度,确保按照方案施工。
3、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对作业环境的风险辨识、风险控制、应急处置和避险自救能力,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