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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流程
作者:
来源:协会秘书处
日期:2024-08-08
浏览:228
一、企业提交自评报告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达到有关行业达标标准要求,通过国家应急管理部网站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登录国家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s://www.mem.gov.cn/)点击“服务”---“业务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选择登录”---“企业端(组织单位、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企业用户登录入口)” --- “新用户注册”--提交自评报告。
二、评审组织单位初审
(一)《自评报告》内容存在错误、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定级组织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自评报告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自评报告内容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企业按照要求补正全部内容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意见和企业《自评报告》一并报送定级部门,并书面告知企业;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三)定级组织单位审核、报送和告知工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现场评审单位进行现场评审
(一)定级部门对定级组织单位报送的审核意见和企业《自评报告》进行确认后,由定级组织单位确定现场评审单位,并通知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成立现场评审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审。
(二)申请定级企业收到现场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符合项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现场评审组。特殊情况下,企业向定级组织单位申请整改期限延长,经定级组织单位批准,整改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负责现场评审单位成立的现场评审组应当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并在收到企业整改情况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采取书面检查或者现场复核的方式,确认整改是否合格,书面告知企业,并由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书面告知定级组织单位。
四、定级部门确认定级
定级组织单位将确认整改合格、符合相应定级标准的企业名单及《审查意见书》定期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确认后,在本级政府或者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