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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精神和全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班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就我省开展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通知以下。
一、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我省大力开展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企业累计10万家,推动了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我省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中小企业众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三违”现象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安全生产法和中发〔2016〕32号文已明确规定企业要通过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一方面要准确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涵,从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来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从调整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分级分类监管出发,自觉增强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性,积极指导企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进一步理清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思路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主体是企业。一是立足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标准化建设的法定责任意识,培育企业自主创建能力,使企业全体从业人员真正了解标准化的内涵和作用,推动企业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使企业构建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二是依法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法》、中发〔2016〕32号文等法律、政策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了规定要求。各地要深入企业广泛宣传开展标准化的重要意义,让企业真正弄明白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原理、程序、内容和要求,推动企业自主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三是推动规范化管理。2017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调整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将原13个一级要素梳理为8个,即: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因此应指导企业围绕落实企业领导层责任、全员参与、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等安全管理核心要素,坚决摒弃为了领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而达标创建的陈旧观念,通过标准化实实在在的创建,实现企业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提升企业行为规范、管理规范。四是指导企业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落实。企业要通过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员工培训、较大风险识别和控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作业现场管理、自评和年度考评等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按照标准化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并落实在日常安全管理之中,使各个岗位、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落实,安全风险得到管控、事故隐患得到整改,真正把标准化的管理标准运用到企业日常安全管理上,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
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基础性的系统工程。一是强化安全标准化创建管理。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良好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秩序。二是形成部门工作合力。认真落实省安全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共同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安监〔2013〕189号),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共同推进工作力度。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培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人员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的新信息系统,推动企业进行数据准确录入和上报工作。三是加强综合施策。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法律、行政和政策引导等,督促企业重点从组织机构等8个核心要素入手,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同时要从经济政策、社会荣誉、监管措施等方面,制定有效的激励约束政策,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大力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对达标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告,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要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和加强宣传报道等形式,及时推广标准化典型示范经验,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四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各地要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把加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分类监管、遏制重特大事故等工作结合起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控制能力。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重点推动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并进一步拓展到粉尘防爆、液氨制冷使用、有限空间作业、金属高温液体、冶金煤气等专项治理中去。各地要加强对企业危险源、高风险作业、职业健康等风险分析,建立健全台账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落实能力。
请各地市将此通知转发到辖区内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贯彻落实,并于2017年11月底前将本地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亮点、做法、经验等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填报《2017年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统计表》(见附件)一并报送省局。(联系人:曾向青,电话:020-83135929,邮箱:gdajjgsc@163.com)